Monday, January 17, 2005

義務載送殘障人士

對殘障人士來說,外出時最大的阻礙就是交通問題,因為大馬的交通設施在照顧殘障方面還不夠完善。

但對朱漢明而言,為殘障人士提供交通上的便利,是他覺得最滿足的事。

“所謂施比受更為有福,我認為,當他們的義務司機不只令他們受益,我本身也學到不少東西。”

從事電腦買賣行業的他說,他在2000年時透過教會認識美門殘障中心,自那時開始就不時開車或客貨車載送殘障人士,為他們提供交通上的便利。

“只要他們認為有需要,他們隨時可以向我提出要求,只要時間上許可,我一定會到。”

他指出,他並沒有固定的時間去載送殘障人士,有時候1星期7天都會到殘障中心服務,有時1星期只去1天。

“這得看他們的需要,但我1星期至少會去殘障中心1天。”

他說,久而久之,他已經和他們成為朋友,現在他不只在生活上提供交通便利,還常和殘障人士一起去旅行、搞活動,大家互相學習。

他表示未來的日子裡他還是會繼續為他們服務,因為這是他能力範圍可以做到的好事。 (光明日報/一個好人‧2005/01/17)






















朱漢明自2000年開始,便成為殘障人士的義務司機。

摘自:http://www.sinchew-i.com/article.phtml?artid=200501170329&data=scnews&spid=1878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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